新疆师范大学党委2025年第一轮巡察完成反馈

发布时间:2025-05-16浏览次数:

根据校党委2022年-2026年巡察工作规划和2025年巡察工作方案,校党委组建两个巡察组,于3月28日至4月26日对商学院党委、生命科学学院党委、研究生处、科学技术处、社会科学处开展了2025年第一轮常规巡察。5月12日至14日,在5个被巡察单位分别召开了反馈意见暨整改工作动员会。分管联系被巡察单位的校领导、校纪委、党委组织部、巡察办等相关人员参加会议。

反馈指出,在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,被巡察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围绕学校建设高水平大学的办学目标,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。但是对照党中央、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学校党委中心工作,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。有的学院统筹谋划学科发展、教育教学工作有欠缺,学科建设与科学研究存在短板,领导班子建得不强,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还有差距,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不够,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不到位,党员模范作用发挥不明显,安全生产责任压得不实,实验室监管不到位。有的部门推进改革不够有力,落实“十四五”规划力度不够,科研管理工作不到位,服务师生的宗旨意识不强,深入学院听取师生意见不够,部门资产管理不规范,资产管理责任不明晰,部分资产“失管”。有的学院和部门针对上一轮巡察反馈问题重视不够,整改责任落得不实,整改不彻底,部分已整改问题又出现反弹。

反馈要求,被巡察单位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。要及时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,分解任务,把整改工作抓紧抓实;要加强对整改成果的综合运用,把巡察整改与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、落实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结合起来,与学校党委中心工作结合起来,与谋划、推进、落实部门总体规划结合起来,着力解决师生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,切实给师生带来可感可及的变化。

反馈强调,被巡察单位要推动标本兼治。要深刻反思问题产生的根源,构建有效管用、简便易行的制度体系,做到以制度管权管事管人,不断扩大整改成果;要加强巡察整改统筹推进,定期组织会议研究整改工作,领导班子和其他成员要落实整改责任;要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;要及时向党员干部和师生通报公开巡察整改情况,自觉接受师生监督;二级党组织纪委既要抓好自身承担的整改任务,也要切实履行好整改监督专责。

巡察期间,巡察组收到反映的相关问题线索,已按有关规定移交校纪委处理。

信息来源:纪律检查委员会(派驻监察专员办公室)、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 

编审:宣传部